关于塞尺的检验方法 1. 1 外观 目力观察。 1. 2 相互作用 手感检验。 1. 3 硬度 厚度为 0.02~0.15 mm 的塞尺用维氏显微硬度计检验,载荷为 0.10 kg。 厚度为 0.20~1.00 mm 的塞尺用维氏显微硬度计检验,载荷为 0.20 kg。 1. 4 表面粗糙度 用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进行比较检验。若有争议,则在表面粗糙度检查仪上进行检测。 1. 5 厚度尺寸极限偏差和弯曲度公差 1. 5. 1 厚度尺寸为 0.02~0.10 mm 的塞尺 使用套筒直径为 28 mm、分度值为 0.001 mm、测力不大于 2 N、示值范围为 ±0.10 mm、不确定 度为 0.002 mm 的测微仪,在工作台上放置一块 5~10 mm 的 3 级量块,并调整测微仪对零,将被测 塞尺的工作面放置在量块与测微仪测头之间,测微仪的示值即为该点的实际厚度尺寸,塞尺工作面的厚 度尺寸均应符合表 4 的要求。 1. 5. 2 厚度尺寸为 0.15~1.00 mm 的塞尺 按照 6.5.1 的装置,选择量块尺寸差为塞尺厚度尺寸的量块组,调整测微仪,并用尺寸较大的量块 对零,然后用量块组的另一块量块与被检塞尺的正、反两个工作面分别叠合,放置在工作台与测微仪测 头之间,记录正、反两组测微仪的示值,较小的一组示值即为塞尺工作面的实际厚度尺寸,正、反两组 相对应点的示值差即为塞尺工作面该点的弯曲度 2 标志与包装 2. 1塞尺保护板上应标志: a) 制造厂厂名或注册商标; b) 组别标记。 2. 2 单片塞尺上应清晰地标志塞尺的厚度(单位 mm 可省略)。 2. 3塞尺在包装前应防锈处理,并妥善包装。 2. 4塞尺出厂应附有产品合格证,产品合格证上应有标准号和出厂日期。 |